当前位置: 首页>>党团工作>>党团动态>>正文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2015年05月25日 18:52  点击:[]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班集体建设,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增强集体荣誉感,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形成我院积极向上的学风学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优秀班集体”总结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工作

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由院团委具体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资格: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二至大四各班。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①班干部不能团结一致,带头作用差;

②班风(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气氛、学习风气、遵纪守法、互助友爱、文体活动等)不好;

③班委、团支部组织不健全,没有以班委、团支部的名义组织过集体活动;

④班内有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受过党、团或行政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

(二)评选时间:每学年9月

(三)评选资料:由各班班委会向文学院团委组织部提出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优秀班集体”的材料上交组织部,由团委组织部统一整理。

(四)评选步骤:

1.初评: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评议小组,根据各班上交材料及结合团委学生会对各班平时的跟踪记录,对各班上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比。初评选出大二到大四班级的25%参加复评,并制出初评分数表。

2.复评:

① 复评小组由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组成。

② 复评根据各入选班集体资料、特色展示和班级交流评分。

③ 按分数从高到低制出复评分数表。

3.最终总分比例:初评分数占70%,复评分数占30%,评比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分数排在所有班级总数的20%的班级被评为“文学院优秀班集体”。

4. 复评结果经院团委审核并确定最终评比结果,评比结果公示三天,有异议者可联系团委组织部进行核查。

三、评分标准

(一)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能根据学院安排,有计划组织政治学习。

(1)每学期有6次以上学习活动 20分

(2)每学期有3至5次学习活动 10分

(3)每学期有1至2次学习活动 5分

2.学生积极要求进步。

(1)参加党课或双学小组学生占全班学生的比例为:50%以上 20分

20%至50% 10分

5%至20% 5分

(2)本班有双学小组且活动正常另加10分

3.团支部工作正常,教育效果显著。

(1)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有6次以上组织生活 20分

(2)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正常,每学期有3至5次组织生活10分

(3)团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基本正常,每学期有2次组织生活5分

4.学雷锋、树新风,能坚持做好事,根据学院确认,可加5至30分。

(二)校风建设方面:

1.党员、干部起带头作用,团支部、班委团结协作,有较强凝聚力。

(1)集体观念强,能积极组织集体活动,坚持团日记20分

(2)能正常组织集体活动 10分

(3)能组织集体活动5分

2.积极发动同学参加校风学风建设酌加1至15分

3.完成校、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1)及时完成,成效显著 20分

(2)较好完成 10分

(3)基本完成 5分

4.宿舍卫生评比

(1)积极参与并能自觉搞好平时的内务卫生 20分

(2)积极参与 10分

(3)获校、院“文明宿舍”称号的,每间房分别加10分、5分

(4)受校、院通报批评的,每间房分别扣15、10分

5.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根据情节的轻重酌减5至30分

(三)学风建设方面:

(1)学风优良、较好分别加20、10分

(2)班集体每组织一次学术、科研活动加10分

(3)全班同学人均成绩优良率达:

80%以上 70分

70%至79% 60分

60%至69% 50分

50%至59% 40分

40%至49% 10分

30%至39% 5分

优良率指人均成绩(只计补考前成绩)达80分者占全班学生比例。

(4)全班学习成绩不及格率为:

0% 60分

5%以内 30分

5%至10%以内 10分

15%或以上的班,不能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计算公式如下:

(四)社会实践方面:

1.能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且参加人数达80%以上的班每次加10分;

2.获市(含市)以上或校、院一级的社会实践荣誉称号的个人,每人次分别加8分、5分、3分。

(五)文体活动方面:

1.体育活动

(1)全班同学体育达标率:

100% 20分

90%以上 10分

(2)全班经常参加文体活动加10分。

(3)代表院参加校运会的同学,按代表数占班人数比例在院里排序,前4个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

(4)班集体参加校院文体比赛前3名的分别加10分、7分、3分。

(5)有同学在校运会上取得前8名的班,每名次加2分。

2.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1)本班文娱活动活跃 10分

(2)经常开展有益身心的文娱活动 20分

(六)其他:

在本年度有学生受校、院党团或行政通报批评的班级,分别按每人次10分或5分的标准在总分中扣分。

四、评选材料

(一)由班长组织班干部进行班级相关资料收集,并制作班级日志,班级日志是关于本班委工作的存档资料和班级活动的风采展示,主要记录了本班在这一年里所有活动的情况。

(二)班级日志基本资料:

1.简介、班级情况(包括班级所有同学的大体情况,团支委、班委的运作情况等)

2.一学年以来所有活动的情况(包括活动策划书、总结书、感言、活动相片等)

3.班级同学的文采展现(包括班级同学对班级各个时期和活动的感言,还有同学平时对团支部、班级的一些随笔文章等)

4.班规奖惩情况(支部整体的奖惩和各支部成员的奖惩情况,可以制作奖惩记录表,也附上复印件)

(三)班会、班委会议记录情况等。

(四)团支部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团费收缴、团日活动、团支部日常工作等。

五、评选比例

每年级评选一名优秀班集体。

六、评选程序

1.各班写出班级日志;

2.各班进行自评;

3.学院审核;

4.根据总分排名先后,按评选比例确定优秀班集体名单,报学院审批。

七、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得奖励的班级将采取以下方式以予表彰:

1. 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

2. 颁发奖章或荣誉证书。

3. 记入档案,并给予奖励。

八、荣誉与奖励的撤销

发给优秀班集体的活动经费只允许用于组织有意义的班集体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报辅导员和班导师批准。如挪作他用或分给个人,一经发现,即追回全部经费,并取消该班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主要责任人以警告以上的处分。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201 —201 学年度)

班级名称

负责人姓名

班级人数

团员数

党员数

院团委组织部评比意见

盖 章(签 名)

年 月 日

院团委

意见

盖 章(签 名)

年 月 日

注:先进事迹栏不够可附纸,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院团委,一份由各班存档。

上一条: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下一条: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表彰奖励条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