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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21年10月11日 09:22  点击:[]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1. 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符合本院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前公示已接收推免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一)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二)学院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生证和身份证、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线下复试的校外考生必须提交)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复试时,每位考生必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20211012

    (二)复试方式

    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校外考生参加我校线下复试的,须签订《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第一志愿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与《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复试材料将存档备查。专业课试卷由学科专业小组集体出题,试卷由两人以上专业人员评阅。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面试:面试题围绕各学科专业方向内容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作答,面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都围绕考生所抽取的题目进行,不偏离所抽题目内容展开提问。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准确、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意见,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现场签字确认。

    2)学院认真核对整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表,确认无误后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密封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考生的复试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专业课能力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的体检在推免复试结果公布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可采用各大医院升学体检套餐或常规体检,考生需在1020日前将体检表以电子版(扫描)发到邮箱:3096832626@qq.com ,电子版体检表以“姓名+报考专业”的形式命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根据学校考试相关规定收取,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第一时间查看。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2022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考考试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文学院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咨询和申诉办公电话为:0851-83227193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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