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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名)
2015年11月21日 12:03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工作人员缺编情况和安顺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补充人员的批复》(安市编办〔2015〕68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农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院招聘办)。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程序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三、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岗位及专业详见附件2《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6届毕业生)。

2、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农业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11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 11月13日。

2、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网上报名请在安顺农业科技网通知通告栏(网址:http://www.asnks.cn/)点击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连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至assnky@163.com邮箱)。

(三)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弘扬路439号

联系电话:0851-33348900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已就业人员须持工作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简历等证明材料的原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张。

4、《安顺市农业科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5、发表的论文、著作、参与课题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有,则提供)。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结束后,院招聘办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于2015年11月15日在安顺人民政府网(http://www.anshun.gov.cn/)及安顺农业科技网(http://www.asnks.cn/)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终止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取消报考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

考生于2015年11月15日,持报名表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安顺市西秀区太平小区弘扬路439号安顺市农科院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由市农科院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试题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普定白岩)。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拟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院招聘办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院招聘办负责

,考察时间由院招聘办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负责招聘事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51——33234354

咨询电话:0851——38734620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农业科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院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农业科技网”。在招聘过程中,院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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