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发展的基本程序
一、入团条件
按照《团章》规定: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入团程序
发展团员必须按照《团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本人递交入团申请书。
2、申请入团的学生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或由团组织指定。
3、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一般考察期为半年),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件,报学院团委批准后,发给《入团志愿书》,要求其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学生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学生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接收学生入团的支部大会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就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讨论。
(5)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团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学生入团后,支委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学院团委审批。
7、学院团委按照申请人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内容审议通过后,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8、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学生入团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对于未被批准入团的学生,团支部也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自己的不足,鼓励其继续努力。被批准入团的学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9、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在宣誓仪式上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宣誓仪式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
10、学院团委应及时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