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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2022年10月11日 17:26  点击:[]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1. 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符合本院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二)复试前公示已接收推免复试通知的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复试安排。

    三、资格审查

    (一)考生本人先审查自己是否符合我校复试条件。

    (二)学院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学生证和身份证、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疫情防控承诺书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复试时,每位考生必须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全国学历学籍认证申请办法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时间、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

    20221013日上午9.00

  2. 复试方式

    线上进行

    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3. 笔试(口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科目与《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

  4. 面试:面试题围绕各学科专业方向内容建立题库,由考生抽题作答,面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都围绕考生所抽取的题目进行,不偏离所抽题目内容展开提问。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准确、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并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评价意见,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及使用

    考生的复试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或专业课能力测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能力测试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的体检在推免复试结果公布后,由考生本人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可采用各大医院升学体检套餐或常规体检,考生将体检表以电子版(扫描)发到邮箱:323505717@qq.com ,电子版体检表以“姓名+报考专业”的形式命名。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根据学校考试相关规定收取,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体检费、复试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我院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成绩及结果通知考生,特别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第一时间查看。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3.2023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考考试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八、文学院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咨询和申诉办公电话为:0851-83227193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1010

  5. 【责任编辑】一审(校):周思辉; 二审(校):何林; 三审(校):管新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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