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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树明教授获批享受2006年政府特殊津贴
2007年08月31日 09:45  点击:[]

3月2日,国家人事部公布了2006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经国务院批准,一批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获此项奖励。根据国家人事部下发的国人部发[2007]22号文件《关于批准200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院林树明教授经国务院批准,享受2006年政府特殊津贴。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对于完善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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