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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年11月22日 10:14  点击:[]

学科专业代码:050105 学科级别: 二级

一、 学科简介

中国古代文学方向专业设立于1941年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国文系,尹炎武、方步瀛、谭戒甫、王焕镳、姚奠中、李独清等知名学者曾在此执教,本专业注重古代文学与文献学、思想史和制度文化的联系,在中国诗法学、中国赋学、黔学等方面具有独到的研究。

二、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校,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具有较为扎实和广博的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及相近学科的发展研究动向、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研究和教学以及地方文化建设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专业人才。

三、研究方向及简介

序号

研究方向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

1

中国诗学

诗法学、六朝诗赋、唐宋诗学及其流变,语用研究特色

2

中国赋学

赋学系统、语词名物、诗赋关系,辞赋语用与创作学特色

四、学制及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原则上为4-6年,最长不超过7年。

五、培养方式

1、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方式。导师为主负责博士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发挥导师群体智慧,协助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习与科学研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应有明确分工。

2、科学研究贯穿培养全过程。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各环节。全面实施博士研究生的助研工作,并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层次学术论文,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强化学术交流制度。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倡联合培养。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博士研究生到其他名牌高校或科研院所修读部分课程或访问。

4、博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对该博士生的学科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要求及考试方式、学位论文要求、学术活动、科研训练和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比较具体的规定或说明。培养计划经导师组审查通过后报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备案。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授课方式可灵活多样,以专题研讨为主。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总学分应不少于13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不少于5学分,专业必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对于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必修课,补修课程不占学分。

2、课程考核

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核,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课程具体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七、必修环节(3学分)

1、教学实习(1学分)

协助辅导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协助指导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2、学术活动(1学分)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和学位点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文献阅读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和前沿讲座等。在读期间,博士研究生应还应参加省、部或全国学术会议至少1次;听取不少于 6 次学术讲座;在本学科范围内作2次以上的学术报告。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积极参加导师和本单位所承担的国家和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必修环节完成后,提交学术报告册,由导师签字交学院审核,可获学分。

八、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将组织对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情况、学术活动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的第三学期进行,具体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九、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学生应努力培养自己的学术创新能力,能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在本专业权威、重要期刊或CSSCI来源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十、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导师和导师组集体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主要成果。博士学位论文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前瞻性。博士论文字数不少于10万字。

1、 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见《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及开题报告要求》。

2、论文进展报告和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期间,除接受导师的具体指导之外,应向本学科专业导师指导小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等1-2次。

3、论文评阅、预答辩和答辩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认可后,才可进行专家评阅和答辩。在正式答辩前,要先进行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预答辩和答辩的具体要求详见《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和《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和表决,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博士学位。

十二、博士研究生必读(或选读)经典书目及学术专业期刊目录

序号

著作或期刊的名称

作者或出版社

必读或选读

1

《周礼注疏》

《十三经注疏》本

必读

2

《毛诗正义》

《十三经注疏》本

必读

3

《庄子集释》

《诸子集成》本

选读

4

《文选》

萧统遍、李善注

必读

5

《乐府诗集》

郭茂倩,中华书局

必读

6

《历代诗话》

何文焕辑,中华书局

必读

7

《历代诗话续编》

丁福保辑,中华书局

选读

8

《史记》

司马迁,中华书局

必读

9

《汉书》

班固,中华书局

必读

10

《说文解字》

蒋人傑,上海古籍

必读

11

《文学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

必读

12

《文学遗产》

中国社会科学院

必读

13

《文艺研究》

中国艺术研究院

选读

14

《文献》

国家图书馆

必读

15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中国社会科学院

选读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教学计划表

类别

课程名称

开课

学期

学时

学分

考核

方式

授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1

36

2

考试



英 语

1

54

3

考试



专业必修课

诗赋与小学

1

36

2

考查

文学院


赋学文献学

1

36

2

考查

文学院









中国赋学

2

36

2

考查

文学院


中国诗学

2

36

2

考查

文学院


训诂学

2

36

2

考查

文学院


文字学

2

36

2

考查

文学院


音韵学

2

36

2

考查

文学院


文献学

2

36

不计学分

考查

文学院


古代汉语

2

36

不计学分

考查

文学院


教学实习(1学分):协助辅导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协助指导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学术活动(1学分): 听取6次以上学术讲座;在本学科范围内作2次以上的学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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