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在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由我院具体负责实施。
(二)我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过程考核。
二、复试名单确认要求
(一)2023年度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人) |
050101 |
文艺学 |
3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3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3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3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3 |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考试科目 |
英语 |
业务课 |
成绩要求 |
不低于45分 |
不低于60分 |
(三)复试差额比例为200%(1:2)。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
复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花溪校区)
(二)复试费用
复试时需收取复试费 100 元/人。
(三)复试方式
文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线下面试的形式开展,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
1.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对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另外还须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听力、理解力和口语表达能力,在面试阶段进行,单独打分计入复试成绩。
3.专业课加试。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硕士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博士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考试。
加试科目:
科目一:中国文学(100分制)
科目二:中外文艺理论(100分制)
加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下午14:30
复试专业课科目
003文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复试专业课科目 |
050101 |
文艺学 |
文艺美学 |
文艺学 |
050103 |
汉语言文字学 |
汉语词汇语法研究 |
汉语言文字学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中国诗赋 |
中国古代文学 |
中国文学与思想文化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中外文学关系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五、复试要求
1.考生须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复试等候区域并按照相关人员指令等候复试。
2.考生进入复试前,复试小组专人负责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安排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3.考生复试。考生复试须遵守复试考场规定,依照考务人员或面试小组指令,完成复试考核环节。考生复试完成不得再返回复试等候区域。
4.各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全过程。如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经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后,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六、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面试成绩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构成。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面试成绩满分 90 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 1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课加试科目每科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考试总成绩。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注:各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复试成绩要求及公示
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第二日公布在本院网站。
咨询电话:0851-83227193,联系人:周老师
申诉电话:0851-83227192,联系人:马老师
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3年5月18日
一审(校):周思辉
二审(校):何林
三审(校):管新福